赵凡:始终把司法为民记在“心”上
1992年出生的赵凡,是安康市岚皋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干警。从事检察工作路上,她时刻把司法为民记在“心”上,帮助一个个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度过难关。
2016年4月,她审查案件时,一名被法院判决收监执行的女性罪犯袁某某拒绝服刑。经调查,该罪犯牵连其夫,其夫系同案犯被判刑一年,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婆媳关系紧张,其夫刑满释放后长期外出打工不回,不给家里寄钱,也不与家里联系,其公婆也拒不帮助。一个异乡女子带着两名幼儿靠租房卖菜为生,生活着实不易。如果依法对袁某某收监执行,其两名无辜幼儿无人抚养照料,势必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和不良影响,但法律的权威不容亵渎,袁某某剩余的九个月刑期必须执行。
赵凡是一个乐于帮助他人的热心肠人,决心帮助袁某某度过难关。她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出策想办法。她多次到袁某某公婆家中,不厌其烦地做老人的思想疏导和亲情感召工作,又想办法与袁的丈夫胡某取得联系,从法律和人情两个角度,劝说夫妻、婆媳和好。在多次不懈努力下,袁某某得到其夫谅解,婆媳关系得到改善,公婆终于同意帮助照看孩子。在她的建议下,单位拿出资金对其两个孩子给予司法救助,并协调当地政府对袁某某家庭进行了民政救济,最终让该罪犯放下思想包袱,安心入监接受改造,既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体现了检察工作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办结后,她总结并编写了经验材料《岚皋县检察院破解“情与法”帮助罪犯安心改造》,被省检察院转发学习。
从事公益事业路上,她热心关爱妇女儿童,大力弘扬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充分展现新时期女检察官的巾帼风采。
2017年三八妇女节,她组织单位女干警深入蔺河镇中心敬老院,为老人送去棉被,并组织女干警亲手包饺子为老人们做了一顿丰盛午餐,让老人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
今年三八节,她又组织女干警深入蔺河镇茶园村,看望慰问留守妇女、儿童,为她们送去慰问金、儿童玩具等。
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她积极参与活动的同时,还主动承担策划方案、组织协调和各项准备工作。在她的组织下,每缝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单位的各种庆祝、慰问、文体活动等丰富多彩,不仅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也传承了中华民族经典。
作为机关妇联干部,她非常热心关爱妇女儿童事业。多次组织单位女干警深入中小学校、偏远农村开展妇女维权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制讲座,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增强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她视贫困户为亲人,真心实意帮扶贫困户,为贫困群众托起发家致富的希望。
2017年7月,岚皋县检察院帮扶贫困村的土豆成熟了,且获得了大丰收。然而该村大部分贫困户都住在半山腰以上,距离城镇较远,虽然都是纯天然无污染食品,因交通不便,自产的农产品销售十分艰难。赵凡帮扶的贫困户就住在半山腰,他家收获的新鲜土豆堆满屋子,除自家食用一小部分外,大量的土豆很难卖出去,赵凡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我是帮扶干部,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就是我的责任”。说干就干,她利用微信朋友圈、工作群以及朋友关系等,发布售卖大山里纯天然无污染新鲜土豆的消息。同时,她一边联系运输车辆,一边联系该院志愿者做好装袋、过称等各种准备工作。在赵凡的帮助下,她帮扶贫困户鄢忠志的土豆顺利销售一空,鄢忠志夸赞道:“检察院的人比我的儿女还亲,以前土豆都是喂猪或是烂掉糟蹋了,没想到一个女娃子帮了我大忙,仅这一项就增加收入2000元。”
在赵凡的影响下,全院的干警都开始想办法,为自己帮扶的贫困户解决各种难题。在半个月时间里,该院帮扶贫困村的土豆都顺利销售,贫困户都实现了增收。在随后的帮扶工作中,检察干警又开始帮助贫困户卖土鸡、卖猪肉、卖山羊等等。截止2017年底,该村大部分贫困户实现了脱贫。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落实为民宗旨的具体行动,赵凡正是岚皋检察践行司法为民中的一员,时刻把司法为民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
(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陈宏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