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严格实施法官绩效考核办法
(韩城法院 范建林)近日,韩城法院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韩城市人民法院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对照检查,年底将严格执行。
《韩城市人民法院法官绩效考核办法》是韩城法院为了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考核评价法官审判业绩,引导、规范、激励法官公正高效履职而出台的一项办法。
法官的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以量化考核和客观性评价为主,辅之以一定的主观性评价指标。法官的绩效考核分为办案实绩考核和综合考核等基本内容,办案实绩考核包括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分为团队协作评价、调研得分、理论学习和纪律作风四部分。考核分四个等次。在年度考核中,有一票否决情形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计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