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铜川崔家沟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荣誉

11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会上,铜川市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崔家沟监狱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集体一等功”。近年来,该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不断推动“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业绩一流化”建设,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在省内名列前茅。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目标考核先进集体,2018年荣记集体三等功,走出了一条持续发展之路,连续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队伍专业化建设是根本。人的因素是规范化建设的第一要素。该院注重吸收专业型人才,先后招录了法律、计算机、法医等多专业人才。从人才整合上着眼,实行“小机关、大派驻”,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骨干力量调配驻监检察室,该院21名干警中,派驻检察室的有8名干警,员额检察官有4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均能熟练操作信息化设备,实现网上办公办案。从人才培养上着力,在干警参加的各类培训中,提供时间和物质双重保障,制定了《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奖励办法》,建立科学的考核目标责任体系,助力干警业务能力提升。近年来,新招录干警全部通过司法考试,5人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该院驻监干警中,涌现出三等功3人,省级表彰奖励3人次,市级表彰奖励3人次。

执法规范化建设敢碰硬。驻监检察室始终践行“执法要规范、执法必规范”的工作宗旨,打好规范化制度建设的“硬基础”。制定了《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工作经验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建立健全了执法规范化细则、服刑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和检务公开等10多项200多条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执法检察的内容和方式。坚守执法检察“四个不留”的“硬红线”,坚持深入服刑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检察收押释放、严管禁闭、监防设施等方方面面,不留死角;发现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第一时间提出纠正意见,不留盲区;对监管活动中体罚虐待、滥用戒具等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及时督促监狱纠正,不留余地;通过与监狱纪委控申信息共享、在押人员预约检察官谈话等制度,对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不留尾巴。

业绩一流化建设树目标。该院不断探索监督刑罚变更执行有效经验,在全省率先推行同步监督制度。驻崔家沟监狱检察室每年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300余件,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探索将集中审查与日常审查相结合,提前介入分监区的计分考核、违纪处罚、评议呈报等环节的同步监督做法,同步事前掌握,事中审查,事后跟踪监督,分解了案件集中办理任务,提升了办案质量,驻监检察室办理减假暂监督案件逐案审查率达100%,发现问题的纠正率达100%。工作经验在全省的调研活动中总结交流,被省院文件转发,驻监检察室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创新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做法,实施服刑人员个性化帮教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联合监狱开展了“多想说声对不起”“亲情帮教”“感恩母亲”等系列帮教活动,先后教育感化“问题”人员100余名,帮教工作多次得到服刑人员家属认可。

(崔家沟检察院  路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