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勉县检察院迅速学习传达全省政法机关依法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会议精神
3月12日,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检察长邵波主持传达学习3月11日全省政法机关依法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虎等领导讲话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同日,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邵波检察长结合省检察院督导我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会议强调,2018年1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吹响了在新的起点上掀起新一波扫黑除恶强大攻势的总动员令,明确了新的主攻方向。要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等有关精神的不断学习领会,并结合我县实际、总结我院办理涉恶案件经验,重新认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定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我院核心工作安排部署,建章立制、督促检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我院扎实开展。
二要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会议要求,我院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的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坚持联席会议等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增强打击效果,缩短办案时间。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要按照“一个意见”、“两项机制”、“三个标准”,把法律规定的适用条款用足用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及法律适用关,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普通刑事案件要为涉黑涉恶案件让路,争取在三月、四月各起诉一件涉黑涉恶案件,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要在六月底前全部起诉。
三要进一步深挖“保护伞”。会议强调,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之年,更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松”、“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重要指示的关键之年。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不仅要从严从快办好案件,更要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认真审查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是否全面铲除,认真摸排黑恶势力犯罪中可能存在的“保护伞”,彻底消灭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可能;要坚决执行汉中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查处“保护伞”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均详尽填写《签字背书表》并随案卷一同流转上报。
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编印扫黑除恶宣传资料,除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信微博外,还要通过12309检察综合服务大厅、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深入到镇、村、社区、重大工程项目地,广泛宣传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打击重点和基本要求,尤其是对已生效的涉黑涉恶案件判决,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震慑违法犯罪,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五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会议要求,我院应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水利、国土、林业、交通、城建等重点部门联系,建立长效机制,整治行业乱象。要全面落实张军检察长“坚持持续监督、跟踪监督,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的要求,对多部门、多行业集中发出切实可行的法律监督文书,为社会综合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勉县人民检察院 李大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