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参加全国法院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通讯员:王华)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阎良法院全体干警在该院视频会议室参加了本次会议。
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逝世。李庆军法官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尽管他积劳成疾、身患重病,但仍以顽强的毅力默默坚守在审判工作岗位,用生命书写着对党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精神弥足珍贵,是新时代人民法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2019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召开表彰大会,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报告会上,李庆军同志的妻子、同事及因工作关系接触过的代理律师和记者,从不同角度深情讲述了李庆军同志在法院工作25年的点点滴滴,分享了与李庆军同志在工作、生活中相处的感人事迹。
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做好本职工作,把对党的绝对忠诚,转化为了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