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龙:让“纸判决”变成“铁判决”
“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官司打赢了,拿到的是一纸判决书。执行工作是兑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11月18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杨兴龙在同记者交流时说。
26年来,杨兴龙奋战在执行一线,始终牢记为民初心,先后组织、参与办理执行案件1万余件,执结标的额上亿元,处理了一大批棘手的“疑难案” “骨头案”,成为群众眼中让“纸判决”变成“铁判决”的“铁面法官”。
只要能帮群众要回钱,再累也值了
从当法官的第一天起,杨兴龙就给自己“约法三章”:不轻视小额案件,不轻视困难群体,不轻视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多年来,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实际工作中,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和承诺。
“杨法官,我父亲病了急着用钱,啥时候我能拿到钱啊?”“我不掌握线索,还需要你们帮忙”……几乎每个工作日的早晨,在杨兴龙的办公室里,都有当事人前来表达诉求、寻求帮助。面对此种情况,杨兴龙总会认真倾听诉求,再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法律问题。
“执行工作是一个‘刀下见菜’的活儿,钱执行不回来,当事人心里难免有怨气。执行工作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因此,执行法官要付出大量的体力、脑力、心力。” 说起自己多年的办案经历,杨兴龙十分感慨。
2004年3月,杨兴龙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被执行人辛某拒不交代财产状况。后来,在杨兴龙多次劝说下,辛某交代他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有一辆被法院扣押的车辆,即将进入拍卖程序。
当时,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还不完善,执行案件中的跨区域财产线索,主要通过法官实地走访调查获取。得知线索后,杨兴龙立即赶往库车县,在当地法院核实了情况,并及时启动了参与分配程序,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化解矛盾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常年奔走在办案一线,杨兴龙处理过很多矛盾纠纷。他常说,执行法官既要勇于直面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要善于巧妙化解矛盾,让老百姓从心底里认可司法判决。
2014年,杨兴龙在执行一起建筑物拆迁案时,30余名农民工手持建筑工具阻挡施工,情绪激动地喊着:“我们的工钱还没拿到,这楼谁都不能拆……”
面对这一状况,杨兴龙一边安抚农民工的情绪,一边及时叫停拆迁,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后来,他多方奔走,与政府部门负责人一同给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做工作,最终妥善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放工资那天,一位农民工捧着一沓钞票激动地说:“感谢杨法官,帮我们要回了血汗钱!”
西安市莲湖区曹家巷9号院与曹家巷12号院仅一墙之隔。几年前,天然气公司为9号院10号楼铺设天然气管道时,需要借用12号院的天然气管道接气,遭到12号院部分居民阻挠,造成施工中断。于是,10号楼居民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
后来,此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为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杨兴龙与案件的审判法官、天然气公司技术专家在12号院门口摆起了咨询台,联合为居民答疑,打消居民顾虑,最终获得居民理解,使天然气管道顺利接通。
斗智斗勇 让“老赖”无处可逃
对于曾经办理过的阎某一案,杨兴龙至今记忆犹新。阎某借办国学培训班为名,向学员家长收取高额学费,又以扩大培训班经营规模为由,骗取家长巨额钱款,钱到手后就“人间蒸发”。
此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阎某十分狡猾,采取各种方法躲避和抗拒执行。作为执行法官,杨兴龙多次打电话、上门找人,均一无所获。“只要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再难也要把人找到。”杨兴龙十分坚定。
当杨兴龙带领干警前往周至县一道观寻找线索时,他发现一男子与照片中的阎某十分相似,遂上前核查其身份,并传来申请人进行辨认,最终确定此人就是阎某。
“我没钱,你们拘留我也没用。”面对司法拘留,阎某仍然十分“嚣张”,摆出一副“老赖”姿态。
杨兴龙在调查中了解到,阎某租赁的一处培训场地一年租金就有近20万元,阎某应该具有偿还能力。他建议法院将阎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我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马上还钱。”当公安机关对阎某进行刑事拘留时,阎某当场傻了眼,很快就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及时将所骗钱款退还给申请人。
“杨法官是执行‘利剑’,也是‘铁人’。”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干警鲁哲向记者讲述,为寻找一起案件的“老赖”,杨兴龙曾一天之内乘车辗转800多公里寻找线索,水都顾不上喝;为了扣车,他就在高速路出口连夜蹲守;为了防止发生群体事件,他连续十几个小时在办案现场维护秩序……
“一天到晚忙办案,这样拼命值吗?”每当面对这样的问题,杨兴龙总会语气坚定地回答:“只要能把判决变成老百姓手中的‘真金白银’,用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所有的付出都值了!”
本报记者 甘甜 通讯员 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