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曹亚杰:守望公平正义

今年34岁的曹亚杰是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还是扫黑办的联络员。从日常线索受理、台账登记到询问讯问、现场取证,从材料报送、宣传调研到案件审查、出庭公诉,曹亚杰的每一天都在忙碌中度过。他说:“忙碌充实过好每一天是我对不负韶华的诠释。”

2015年,曹亚杰进入了检察院。在监所科工作期间,他协助查办的郭某玩忽职守案,是该院监所科办理的第一例职务犯罪案件。这起案件的办理提高了全县司法行政部门的社区矫正监管能力。此后,曹亚杰又协助所在部门成功申报了第四届、第五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2016年,曹亚杰转入公诉科,参与审查起诉了李某某等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这是勉县司法机关办理的第一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这起案件的办理为汉中市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一定的经验。曹亚杰说:“这起案件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她刚购买了个人信息,想用于创业推广,可还没等她使用就被上线供了出来。”曹亚杰考虑到如果就此定罪,将对这名大学毕业生以后的职业生涯带来非常大的影响,于是向院里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经过研判,最终院里对这名大学毕业生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这也体现了我们办案人员的良心和法律的温度。”曹亚杰说。

由曹亚杰负责审查起诉的陈某某等7人制造、买卖、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是公安部部督案件,也是勉县司法机关办理的第一例互联网涉枪案件。该案的办理既有利打击了犯罪,又积累了该类案件的办理经验,统一了有关证据认定的标准,为全县办理网络涉枪案件提供了经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曹亚杰主动请缨从刑事检察一部调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作中,他认真负责,不畏劳苦,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作为院扫黑办专职工作人员与联络员,曹亚杰在协助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2019年,他督促承办人向县水利局、住建局、经贸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单位发出填补日常管理漏洞、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等检察建议书7份。

在协助办理审查逮捕何某泉等17人恶势力案件时,曹亚杰撰写了勉县水利局采砂监管不严检察建议书,对遏制“砂霸”等黑恶势力、提高辖区内相关部门行政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这份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2019年度优秀检察建议案件,这也是汉中市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的唯一殊荣。

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袁长春说:“曹亚杰踏实肯干,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为全院扫黑除恶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2019年,曹亚杰被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被县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夜的意义是为了等待光明,检察的意义是为了守望公平正义。”曹亚杰说,他把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化为了毕生的执着追求,守望光明,守望公平正义。

(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