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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康相的一天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用法律知识以及多年积累的调解经验让当事人感受温情,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他们就是人民调解员,康相就是其中一位。在这里,我们来看一看康相一天是怎么工作的。

11月5日8时30分:在咸阳市礼泉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的一间调解室里,55岁的调解员康相开始了忙碌的工作。他先将前一天调解完的案件快速地梳理了一遍,接着填表、整理卷宗。

10时:康相就新收的案件打电话联系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

10时30分:针对原告某公司诉被告张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康相进行调解。该案中,被告于2017年11月5日与原告签订了购车分期付款合同,并于当日与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银行办理分期购车业务,购买一辆价格为80500元的白色宝骏牌汽车,在银行贷款63000元,原告为被告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约定若原告替被告向银行偿还贷款,被告每日应按代偿总额的0.067%支付原告利息。现原告替被告代偿了银行本息共计19476元,随后向被告催要代偿款未果,故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其代偿款及利息。

康相接到案件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到礼泉县法院进行调解。被告表示愿意还钱,但因经济困难现在无法偿还。康相耐心地向被告讲明了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并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协商,被告愿意凑钱偿还原告代偿款,原告同意免除利息。最终,该案得以当场履行,通过诉前化解纠纷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对此,原、被告对康相表示感谢。原告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案结事了。”被告说:“听了调解员一席话,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欠钱一定及时偿还,要讲诚信。”

记者采访中,康相感慨地说:“每当我成功调解一起纠纷,看到当事人脸上的笑容,听着当事人的感谢,就觉得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

这时,记者看了看时间,12时20分。

14时30分:下午一上班,康相打电话调解一起赡养案。原告赵某某因两个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康相打电话先联系原告的大儿子,随后又联系了二儿子,经过了解得知该案的实质是兄弟间的矛盾。在电话中,康相摆事实、讲道理,让他们回想父母把儿女拉扯大的艰辛,告诉他们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康相说服了原告的两个儿子,他们一致表示愿意赡养老人,由大儿子管好老母亲的生活,由二儿子每月给付老人生活费500元。老人生病住院的医疗费扣除医保能够报销的费用后,剩余部分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原告赵某某在电话中表示,她第二天撤回对两个儿子的起诉。

17时30分:康相将当天调解完的两起案件的卷宗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将当天调解案件的一些心得写在本子上。

18时:该下班了,康相对记者说:“虽然累,但我快乐着。”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袁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