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陕西被告人数最多的涉黑案——记汉台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索晓江
“法官除了是一个公正的裁判者,还应该是一个优秀的指挥家。”11月26日,记者在采访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索晓江时,他这样诠释法官这个职业。
汉中市中心城区涉黑第一案——余彦新等1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也是陕西省被告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作为汉台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的索晓江,是一名忠诚敬业、能力突出、久经考验的老法官、老庭长,组织最终选择他担任余彦新等涉黑案的审判长。“接手审理这样的大案,既感到重压也备感光荣。”在2019年5月被任命审理余彦新等涉黑案件之前,索晓江已先后主审了马旭阳等7人抢劫案,蒋奎等18人寻衅滋事、抢劫案等多起涉恶案件。
“要做到控庭张弛有度,就要做足准备工作。”在院领导的支持下,索晓江从全院范围内挑选了6名员额法官、7名书记员成立了余彦新等涉黑案专案组。这样的大案因为没有先例可循,索晓江便带领专案组人员远赴广东顺德、荔湾区法院及佛山中院取经学习。取经归来,专案组便提前介入案件事实审查、证据及法律问题的适用阶段。在2个月的介入阶段后,索晓江以会商、座谈会的形式,向公诉机关书面反馈发现并需解决的个性问题12项43条,共性问题3条,将存在的问题和分歧解决在诉前。
由于余彦新等1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人数众多,涉及罪名11起,犯罪事实25起,索晓江便带领专案组,汇总归纳了余彦新一案121名被告人分罪名情节统计表,涵盖了各单独犯罪的罪名、主从犯地位、自首、坦白、立功、累犯、漏罪、缓刑假释、前科劣迹、民事赔偿等12项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创新性地将权利义务告知、身份核对等庭审时需要完成的工作,提前到送达时完成,大大节省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
2019年8月18日,余彦新等1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开庭审理后,针对庭审中61名被告人对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不认罪的情况,索晓江带领专案组,将该组织实施的各项犯罪事实首先审理,通过庭审对个案的层层剥离,将犯罪事实一一展开,使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全部在庭审中充分暴露。庭审中期,主犯余彦新主动要求检举揭发同案犯,该组织主要成员也开始相互检举揭发,组织分崩离析,案件审判效果明显。同时,每日庭审结束后,专案组都要召开会议对当天的庭审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的审理工作进行安排,群策群力,确保庭审过程不出现任何遗漏。
历时一个月的庭审结束后,索晓江又带领专案组成员放弃日常休息,加班加点撰写裁判文书,最终形成上下两册共998页57万多字的判决书。同年10月9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12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首犯余彦新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对全案121名被告人依法罚金、追缴涉案财产合计1.64225亿元。同年12月31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维持原判。
余彦新等1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高质量审结,得到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该案被陕西省高院评为2019年5大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和2019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因工作成绩突出,索晓江先后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被省委政法委评为2019年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其所在的刑庭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先进集体。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