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队伍基础 加快前进步伐——陕西省检察院深化发展侧记
2020年,陕西省检察机关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延安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奋勇向前。如何让陕西检察工作在全国取得佳绩,这是陕西省检察机关始终思考的问题。陕西红色资源蕴含着巨大的精神力量,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的普遍共识。
“一核引领、双轮驱动、多点突破”的发展思路,是陕西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的具体体现。“一核引领”,即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用好陕西红色教育资源,充分挖掘内涵、汲取精神动力。“双轮驱动”,即抓住公益诉讼和捕诉一体,聚力突破,在检察业务工作中树立标杆。“多点突破”,即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平衡协调发展,打响检察工作品牌,特别是强化基层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狠抓意识形态工作。省院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持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构建了立体化、全覆盖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新阵地。同时,用活陕西红色教育资源,建立了38个政治思想教育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干警参观学习。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围绕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等开展讨论调研,形成了高质量调研报告和研讨文章37篇。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新修订的监察法,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监委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办法》。为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省人民检察院出台了《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
全省检察机关以捕诉一体和公益诉讼作为突破口,持续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展。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万余件1.6万余人,不捕5697人;起诉2.2万余件3.2万余人。
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了一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持续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化了检法两院在共同化解“执行难”问题上的协同配合,同时不断加大对行政裁判的监督力度。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2137件,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849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1054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711件,已纠正5570件;提出抗诉215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26件次。
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做强检察公益诉讼。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省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的意见》,与省法院联合下发会议纪要,建立案件通报制度,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并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工作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10月14日,在最高检的通报中,陕西省7家基层检察院获得表彰,其中6家基层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1家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这是陕西省检察机关切实推进业务发展,抓班子带队伍的结果。
(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