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公开宣判徐光频等11人涉黑案件 2人被判处死缓
10月10日下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镇安县依法对被告人徐光频、石源、朱锋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徐光频带领石源、石浩在镇安县放高利贷。组织他人采用软暴力手段索债。2017年以来,徐光频又组织朱锋、石源、石浩、奥贵阳、冯波多次开设赌场,组织他人为赌场索要债务,并致人死亡。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光频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石源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朱锋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丁辉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2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四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