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命钱,害人妻离子散,西安11人恶势力集团,判了!
召集不法分子实施网上敲诈、网上传销,采取非法拘禁、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摧残被害人,洗劫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11月5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付天伟为首的11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到2018年12月,在付某某、李某学、李某林的组织领导下,这个11人犯罪团伙通过电信网络以招聘、恋爱等为名,将多名被害人从外省市诱骗至其在西安灞桥区汪新寨村、张一村、东小寨村租住的民房内,采取恐吓、殴打、搜身、非法拘禁等手段,抢劫被害人随身现金、手机、银行卡等物品,逼迫被害人说出手机微信、银行卡密码,逼迫被害人向亲友索要钱款。
先后对18名被害人,实施了非法拘禁和抢劫,抢劫数额累计32万多元。
专挑外省人作案
抢救命钱
在2018年11月到2019年5月,警方对该集团成员实施跨省抓捕,主要成员在今年5月抓获,其他成员在去年的12月份抓获。
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选定的受害者,大部分来自外省,如云南、贵州、重庆、 四川。“有的受害人把给父母的看病钱都花了,有的受害人回家去以后, 媳妇都跟他离婚了。”
11人犯罪团伙
一审均被判刑
11月5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认定,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付某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
二、被告人李某学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三、被告人李某林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其余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继续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