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肇事致死逃逸 父赶路百里顶罪 副驾驶“感动”包庇 三人齐被抓
2020年6月2日20时54分,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南泥湾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派警:临镇官庄社区公路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行人伤情较重。
经查:2020年6月2日20时45分许,杨某一驾驶陕J880XX号白色北京吉普牌小型越野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延安市宝塔区临镇镇官庄社区公路处时,与由北向南行走的行人董某某发生碰撞,致行人董某某当场死亡,驾驶人杨某一弃车逃逸。
民警询问当事人杨某二(杨某一父亲)基本情况时,发现其所说情况与事故不符,可能存在顶包嫌疑,随即开展进一步案件侦办。
经调查:事发时,犯罪嫌疑人宁某某乘坐陕J880XX号白色北京吉普牌小型越野客车副驾驶位置,在案件调查中,宁某某提供虚假证词企图帮助驾驶人杨某一逃避法律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涉嫌包庇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已将犯罪嫌疑人宁某某刑事拘留。
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杨某二(杨某一父亲)于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家中出发,到达事故现场后称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是他在驾驶。在案件调查中,杨某二提供虚假证词企图帮助驾驶人杨某一逃避法律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涉嫌包庇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已将犯罪嫌疑人杨某二刑事拘留。
经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根据调查,出具第【2020】020326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一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已将犯罪嫌疑人杨某一刑事拘留。
(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