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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公安“好差评”管理办法助推服务提升

今年以来,宁陕县公安局持续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水平最优的政务服务品牌,全县公安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次数超过2500次,好评率99.98%以上。

宁陕县公安局印发了《宁陕公安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让群众在享受规范、智能、有温度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同时,也可以像网购评价一样,表达自己对政务服务的满意程度。“好差评”工作遵循全面覆盖、自愿真实、公开透明、以评促改的原则,适用于全县公安政务服务机构。全县公安系统每项政务服务、每位政务服务人员都在网上接受群众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环境等,并设置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评价。

全县公安机关政务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在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办完业务使用评价功能,各政务服务机构通过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全县公安机关政务服务机构综合评价企业和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对差评整改事项由被评单位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限期整改。

在实施《管理办法》过程中,宁陕县公安局及时向企业和群众进行反馈,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指挥中心负责对差评整改满意度进行回访,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回访结果记录在部门“好差评”档案,便于了解企业和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推动各警种各部门增强服务意识。

县公安局将评价数据、评价等级比率、来源渠道分析、差评整改情况等评价结果,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通报中予以通报,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单位、个人绩效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相关警种、部门加强对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定期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归纳并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差评集中的事项,及时调查研究并解决。宁陕县公安局建立问责机制,对评价排名连续靠后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对反复被差评、投诉,弄虚作假,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杨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