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3名政法干警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决定,共有397名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98个集体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其中,陕西省3名政法干警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杨 帆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
胡丽萍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杨 杰
陕西省公安厅九处六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