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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名政法干警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决定,共有397名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98个集体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其中,陕西省3名政法干警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杨 帆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

胡丽萍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杨 杰

陕西省公安厅九处六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