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9月29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党组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司法行政机关本质上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意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政法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专题研讨班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引领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意见》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坚定政治信仰,夯实政治建设思想根基,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全面建设模范政治机关,始终把提高政治能力作为根本要求,始终发挥建设政治机关的表率作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警政治能力,确保政治本领和职责使命相匹配。
《意见》要求,净化政治生态,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战线自我革命,始终把肃清流毒影响作为严肃的政治责任,始终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基础工作,始终把建设过硬队伍作为根本保障;强化政治统领,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夯实政治根基,践行司法行政为民宗旨;强化政治担当,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防范化解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领导责任,坚持示范引领,加强监督问责,确保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取得成效。
(记者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