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匠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记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涛
杨涛(左)与公安民警研讨案件。
走进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官、检委会委员杨涛的办公室,埋头看案卷的他话语不多。可一上法庭,杨涛便活力十足,他的指控总是精准无误。
从检13年来,杨涛始终扎根基层,冲在办案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探索,所办案件无一差错——因为他始终记着自己的追求,记着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2019年,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商某某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因为杨涛年富力强,办案细心认真,院领导指定让他来办理此案。
杨涛认真审查了案卷,综合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案件定性、量刑意见等,完成了17万字的审查报告。最终,杨涛用一份24页1.1万余字的起诉书将被告人起诉至秦都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秦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前,杨涛详细准备了庭审预案,将自己置于辩护人的角度,对庭审中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全面考虑。庭审中,面对被告人的翻供,杨涛用事实和证据一一驳斥了被告人。最终,法院认定了起诉书中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全部采纳了杨涛提出的量刑建议。
2016年6月,杨涛接到院里指派的任务,办理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这是一起因停车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与嫌疑人的妻子发生争执后,嫌疑人赶到现场,用拳头击打被害人面部,并将被害人推向路边电线杆,造成被害人轻伤。杨涛在查阅案卷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对案发经过的供述十分模糊,对其伤害被害人的动作仅用了“甩开”“推开”等用语进行描述。杨涛意识到这是一起案情虽轻,但极难处理的刑事案件。
为了查明真相,杨涛立刻启动了补充侦查程序,要求侦查机关调取案发现场视频监控,并寻找目击证人。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发现,案发现场无视频监控,周边的经营户也表示没有目击案发经过。为寻找证据,杨涛动员被害人发微信朋友圈,寻找目击证人。最终,2名热心人士在看到被害人发布的消息后,主动联系了被害人,表示其目击了案发经过。杨涛立即要求侦查机关调取证人证言。
但侦查机关回复称,证人不愿意作证。随后,杨涛与证人进行了多次沟通,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解开了证人的心结,证人答应作证。杨涛详细询问了案发经过,最终证实嫌疑人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伤害。
2010年,杨涛承办了一起猥亵儿童案。接到案件后,杨涛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但犯罪嫌疑人推翻了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对此,杨涛认真、细致地梳理了案情,从嫌疑人的翻供理由入手,剥茧抽丝,一点一点攻破。最终,嫌疑人知道无法蒙混过关,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杨涛成功地固定了证据,确保了案件顺利起诉、审判,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杨涛说:“作为检察官,我的职责就是要捍卫国家的利益,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