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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富文:加强通信领域国家标准化战略司法保障

“数字经济的发展有赖于通信领域完整地标准化地建站,需要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功能,将司法工作深度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总体思路,保障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通信领域的健康良性发展。”今年,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立足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和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交了相关提案。

“通信领域的良性竞争,有赖于司法对标准的保护。”在巩富文看来,通信领域竞争的核心是技术标准的竞争,企业对于技术标准的话语权决定了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特别是涉及民生的5G、人工智能、基因工程及互联网的关键及前沿技术标准,都是竞争较为激烈、技术更新较快的领域。而标准必要专利的纠纷,作为通信产业发展的常态化竞争手段,是企业之间竞争的起因。

巩富文谈到,这需要司法审判着力加强对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等领域及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当重点关注通信领域中国自主技术标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以及国外通信领域标准强势企业在中国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以及垄断行为,用司法公正的威慑力与强制力保障我国通信产业的健康发展。

“应加强司法与社会各界协同,保障通信产业有序发展。”巩富文表示,通信技术作为国际化程度较高的技术,其产业的有序发展有待国内各个部门的协调统一。法院在面对通信产业的重大纠纷时,通常会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工作。因此,他建议完善法院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反垄断行政部门、国内标准主管机构、各类产业联盟的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司法保障一体化发展。通过有针对性的举措,有效增强人民法院特别是各区域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协同性,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对通信产业的战略性部署以及有效发展。

(记者 刘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