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三原法院夏芳:为人民群众撑起法治蓝天
2002年夏芳进入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已经有十九个年头了。夏芳说,法官是她最为崇敬、向往和追求的职业。进入法院之后,她深深地感到,法官不仅仅受人尊敬,使人自豪,更重要的是一份责任、一份义务、一份担当。
一组数据显示,近几年夏芳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91件,已审结689件,结案率99.7%,年年超额完成院里布置的各项目标任务。荣誉也接踵而来,2014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办案标兵;2015年被咸阳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2016年、2019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情感互动 春风化雨解民忧
民事纠纷处理得当,可使矛盾化解,关系融洽,和谐;如果处理不当,则容易使矛盾激化。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了要考虑法律效果,还要考虑社会效果。
今年夏芳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家住渠岸镇的吴某将其邻居胡某诉至法院,称去年冬天,胡某挖地基时,将吴某房屋南墙东西2.1米长、南北1.8米宽、厚度0.1米的散水挖断。事后胡某不闻不问,经吴某多次催促,胡某拒绝予以修复。案件受理后,夏芳拨通胡某的电话与其沟通,胡某态度强硬。她认真听取了吴某的陈述,并询问了该村书记有关情况,得知双方因此矛盾较大,村委会曾出面调解未果。法庭首先对争议房屋散水进行现场勘验丈量,了解损坏程度,又来到胡某家中联系到胡某本人,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指出胡某存在的过错,随后围绕新民风建设、邻里团结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及传统美德,耐心细致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在大家的劝解下,胡某终于承认错误,愿意赔偿吴某损失,并且当场履行。
互谅互让 动情调解家和睦
法官作为一个纽带,还要起到引导当事人双方相互沟通的作用,协调双方心平气和化解纷争,最简单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是引导各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站在对方的角度,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
一件赡养纠纷案件让她记忆犹新。一位老人起诉四个子女,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夏芳来到老人大儿子家中,看到大儿子身体残疾且是低保户,大女儿生活在贵州,也过得不如意,二女儿做生意赔了钱,欠了几十万元的债,举步维艰。老人的小女儿也刚刚大学毕业。面对这种情况,夏芳分析了每个人的特殊性,通过电话和他们沟通,并约他们几个子女和老人见面,从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以及亲情的重要性,和他们心贴心地交谈,最终老人的二女儿和小女儿主动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并轮流照顾老人起居。老人的大儿子和大女儿也表示愿意出微薄之力,并表示等条件好转了,一定会进行弥补。经过大家的努力,老人终于能够安享晚年。
公正裁判 问心无愧顺民意
“百姓打官司,一生可能就一次,但这一次可能影响一生。”谈到工作,夏芳说,每一起案件,我们都要依法办理,都要心安理得、问心无愧。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在夏芳心中法官的使命和担当,就是要坚持恪守公正、廉洁执法的信念,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秉承着立足本职工作、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也是她的理想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