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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包过”不靠谱

案 情 

2019年,报名参加驾照考试的张某某等人因挤不出时间学习,多次参加驾照科目一考试均未通过。在一次偶然的交谈中,驾校教练李某某告诉他们,只需交纳2000余元的“包过” 费,科目一考试就能通过。张某某等人听说后,立即向李某某交纳了2000余元“包过” 费。

考试当天,交纳了“包过费”的学员们按照教练李某某的安排,在车上换上对方提供的藏有摄像头的衣服,戴上入耳式耳机。在考试中,由各学员通过摄像头将试题传出,场外人员作答后,再利用耳机将答案传给各学员。通过此种“捷径”,张某某等人轻易就通过了驾照科目一考试。截至案发,李某某等8人通过此种方式组织作弊达20余次。

处 罚 

驾照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一种。本案中,驾校教练李某某在驾照考试中组织学员作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近日,该案被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学员张某某等人“费尽心机”取得的考试成绩被宣布无效,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提 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泪两行。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每名驾驶人都应当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驾驶员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