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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离世,债务怎么办

案情

2021年1月份,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接连受理了三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告王某将一套婚前房产分别卖给了三原告,分别签有房屋买卖合同,三原告也分别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王某支付了30余万元的部分房款。当发现王某一房多卖后,三原告分别将其诉至法院,要求与其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审理

长安区法院民庭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中的被告王某已去世。由于王某所卖房产系婚前财产,男方没有处置权,于是法官联系了王某的父母。王某父母对王某究竟有多少债务并不知情,担心作为继承人继承房产后,房子卖了也不够偿还债务,以后还有其他债务落在肩上。主审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被告父母打消顾虑继承了房产,原告方也放弃了部分诉请。法庭最终判决,王某的父母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目前,经长安区法院拍卖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完毕。

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去世,只要其财产还存在,其继承人就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审理此案的法官高远介绍,债务人的继承人仅需要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继承人不需要对此有所顾虑;民事法律案件中当事人要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在进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民事行为时,要合法找到担保人或者无瑕疵的担保财产,有抵押担保和担保人的民事法律活动才更有保障。

(刘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