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猫眼里的安全感和隐私权
用户用手机查看电子猫眼传回的实时视频。
科技的进步,让群众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安全系数,家门口的电子猫眼监控功能已经成为标配。电子猫眼的摄像头大多可与手机APP连接,也可进行人体感应,并且可以进行云储存。在优点众多的同时,有不少人担心,监控会影响邻居的生活、记录邻居的隐私,是否存在侵犯个人隐私之嫌?
电子猫眼
协助保护居家安全
今年3月12日凌晨1时许,家住西安市公园南路一小区的李先生突然在手机上收到了家门口电子猫眼的报警。画面显示,一名陌生男子正在自己家门口张望。李先生赶紧起身查看,当他打开家门时,住在对面的邻居也打开了门。询问之后才知道,邻居也是听见了门外有动静,开门看看。随即,两户向公安机关报警。
次日8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家中一部手机被盗、两个背包被人翻动过,并且门锁有被撬动的痕迹。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取了监控录像。监控中可以看到嫌疑人走路的姿态,却没有捕捉到正脸。
这起案件发生的小区,和李先生家的小区仅一墙之隔。民警随即对两起案件进行串并,通过衣着和背包,确定为同一名嫌疑人。而李先生家的电子猫眼,拍到了嫌疑人的正面图像。通过公安网比对,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在这起案件中,电子猫眼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
记者随即在购物网站上搜索电子猫眼,从几十元至上千元不等,其中一款价值500余元的电子猫眼,仅在今年“双十一”期间的销量就达3000余台,累积好评两万余条,收藏人数高达73万人。
面对如此种类繁多的设备,商家的宣传却大同小异,均为高清智能摄像头,具备红外夜视、大广角摄像、人体感应、手机远程监控等功能,还可以自动上传资料进行云存储。其中,安装方便、Wi-Fi连接也成为卖点。
相较于传统猫眼,电子猫眼好处和优势大家都已经清楚了。更多的人认为,它将更智能更丰富的技术运用进来,比如无线对讲、APP远程控制等等,会成为整体居家安全系统的一部分。当然,它的录像存储功能也会成为一部分邻居的烦恼,日常进出、行为习惯都会被不经意地记录。另外,摄像头的云存储功能一旦被破解,所存资料也会被泄露。
产生纠纷
法院判决不尽相同
虽然电子猫眼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甚至在警方破案中也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是也有人因为电子猫眼将邻居起诉至法院。
今年5月,家住青岛的吕某一纸诉状将对门邻居张某告上了法庭。原来,吕某认为张某家安装的电子猫眼集成了无线、可视、对讲、拍照、监控等多项功能,自己一家每次出门、进门时,张某家的监控就开始录像,会直接录到自己家里的情况,严重侵害了他们一家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等,给吕某一家造成心理、精神上的极大压力。
6月17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案中,原告吕某与被告张某的入户门呈直角相邻,被告张某于入户门上安装的萤石电子猫眼带有监控和自动感应拍摄及存储功能,能够直接摄录原告的入户门区域,可能获悉相邻住户即原告一家日常进出的全部信息,侵扰原告的私人生活安宁。被告虽抗辩电子猫眼尚未安装内存卡、未联网,且进行了部分遮挡,但上述举措非原告所能控制。该电子猫眼会给原告造成心理上的紧张与不安,在一定程度上侵害原告的隐私权。原告主张被告拆除电子猫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随后,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通过关键词“电子猫眼”进行搜索,发现几乎多为民事类纠纷案件。
在其中一起案件判决中,法院认为电子猫眼的监控范围与邻居日常生活有密切联系。涉案电子猫眼中的摄像头能够拍摄并储存邻居及与其同住家属的出入、访客等情况,足以侵犯到邻居的隐私,判决一方拆除涉案摄像头。
而在另一起相关纠纷案件的判决书中,法院则认为,安装的电子猫眼确有记录门前停留访客照片、视频等功能,但安装者系针对其访客,并非是对邻居进行监控,对对方的生活起居等均无影响,故没有支持起诉方要求拆除电子猫眼的请求。
律师支招
如何平衡居家安全和隐私保护
针对电子猫眼在法律层面所产生的争议,记者采访了陕西忠信诚律师事务所的董欣律师。董欣律师表示,在隐私权纠纷中,判定私人安装监控摄像装置是否侵犯隐私权、是否应当拆除时,主要应当考虑其安装的合理性、目的性和在事实上是否形成对他人隐私权的威胁。
董欣律师说,首先,隐私权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通常情况下,一方日常进出住宅的信息,包括出行人员、出行规律、访客来往等活动信息,与其私人的生活习惯以及家庭、财产的安全等直接关联,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属于法律规定的隐私权的范畴,受法律保护。结合现阶段市面上家用的带有监控摄像装置的电子猫眼的功能来看,安装的电子猫眼在事实上确实存在对邻居隐私权侵犯的可能性。
另外,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在楼道等场所安装摄像头,也没有规定私人安装摄像头要到公安部门备案。但安装摄像头的目的多为预防危险的发生,若将他人的隐私都覆盖在自己监控的范围之下,两者的利益进行衡量后,他人隐私权不受侵犯更为重要,如果未得到他人的许可,那么可能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一种侵犯。
目前,我国对附带视频功能的电子猫眼、智能门锁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但是,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以及消费者对隐私保护观念的持续崛起,必然引起国家对智能门锁、电子猫眼隐私方面的重视。
最后,董欣律师就如何合理合法地在家门口安装监控提出建议:在安装监控前,建议先与邻居和物业部门沟通,说明安装监控的意图,取得对方许可;安装监控时,需要注意避免摄像设备拍摄、窥视到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侵扰其私生活安宁;不可将拍摄到的内容对外传播,否则就有可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记者 魏鑫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