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做“沉默的羔羊”
案情回顾
2021年9月8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发出一则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魏某与被申请人王某于2020年5月18日经人介绍认识,今年3月登记结婚,无共同子女。婚后,魏某发现王某性格暴躁易怒,处事偏激,动辄因家庭琐事便进行言语暴力、猜忌侮辱,导致魏某一度精神崩溃,无法正常工作生活。今年6月,魏某提出离婚,王某更是以威胁、恐吓的方式,不断骚扰魏某及其家人。8月19日,王某到魏某母亲房屋外进行砸门、吼叫等暴力行为,给魏某年迈的母亲造成严重威胁,魏某报警后,王某才离开。
王某甚至多次威胁要到魏某工作的单位闹事,对魏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令魏某精神极度恐慌,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院审理
新城法院经审查认为,人身保护令目的是为避免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解除所面临的家庭暴力的危险。申请人魏某提供的微信记录中表明被申请人王某有前往申请人工作单位解决双方纠纷的意愿及行为。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接近、进入申请人魏某工作单位。
如王某违反上述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况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说法
陕西忠信诚律师事务所的董欣律师解答了记者的相关疑问。
什么行为称得上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可见,家庭暴力不只局限于“动手”,不适当的“动口”也会触碰到法律禁区。
面对家庭暴力,哪些人有权利反映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有权利反映情况,进行求助。
受害人可以向哪些部门求助?
既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法中对情节轻重的界定未作具体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适用范围?
现有法律对家庭成员的界定是基于血亲、姻亲和收养关系形成的法律关系,除此之外,该法附则中明确表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也就意味着监护、寄养和同居等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到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约束。
证据收集
为帮助、引导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效收集和固定家庭暴力证据,全国妇联权益部编写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希望为家庭暴力受害人依法维权提供帮助。
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包括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受害人如果曾经到这些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
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受害人的陈述。
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用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律师提醒
家庭暴力不只是殴打,还包括经济控制(严格控制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等)、身体暴力(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精神暴力(侮辱谩骂、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性暴力(强奸、强迫的羞辱性性行为)。
家暴,不只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每一次沉默都会迎来下一次伤害,面对施暴者,受害人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拒绝成为“沉默的羔羊”。
同时,法律还要求了强制报告,即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