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的低价套路,你绕开了吗?
“29.9元拍写真”“预付8.8元参与699元的写真活动,还送3000元大礼包”……当前,拍艺术照、写真集等受到很多人的青睐,各大影楼也纷纷打出各式各样的广告语。但在诱人的广告语背后,却隐藏着许多套路。
消费有陷阱
今年3月份,家住西安的雷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了“预付8.8元参与699元的写真活动”广告后很心动,到店才发现这个所谓的优惠活动拍完只可以选一张照片。“我本来想走,但销售人员软磨硬泡给我推荐了好多优惠套餐,我就稀里糊涂交了钱。”签了合同交了钱后,雷女士又觉得自己被忽悠了,当场要求退款,但销售人员以合同中写有“本合同自订单之日起不以任何理由退款”为由拒绝退款。最终,雷女士花了1398元拍了8张精修照片。
家住西安的冯女士也有着相同的遭遇。冯女士用“被坑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对笔者总结了自己拍照的感受。
原来,冯女士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了只需199元就可以拍摄3套写真的视频广告,客服又告知店里有29.9元拍一套送一套的活动,听起来挺划算的。“我到店里咨询后才知道,不管是29.9元拍一套送一套,还是199元的套餐,他们都会限制服装、造型,都不好看,而且照片也只给几张纸质照片,一般没人会选择广告宣传的这种套餐。”冯女士说。随后,冯女士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850元拍10张照片的新套餐,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拍照期间不会再有其他费用。
由于冯女士所拍摄的服装需要在身体上进行彩绘,而在拍摄时却被告知,原本是手绘的地方,现在需要在店内以80元一张的价格购买三张文身贴。在化妆期间,店员也不断以上妆更服帖为由,推荐冯女士使用100元一瓶的精华液。
3月1日至8日,笔者走访了几家影楼,发现一般低价、特价的拍摄活动所限制的条件也特别多,很少有消费者会选择,而最后往往会选择销售人员重新推荐的优惠套餐。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客户经理表示,短视频平台推出的低价、特价套餐主要是为了引流推广,后期顾客到店里来了,在选择拍照风格、服装、造型、照片数量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很少有人会选择广告宣传套餐。一般情况下会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让顾客换套餐,另一种就是后期让顾客加钱加照片。
“我们一般给顾客看其他客人拍的‘客片’,其实这些都是请专业模特拍摄的。一般顾客看到‘客片’很漂亮,会觉得这家影楼很专业,就会选择在这儿拍摄,之后再向他们推荐拍摄套餐,也会更轻松。”这位客户经理说。
销售人员一般会用“要拍就拍最好的”“一辈子就这么一次”等推销话术来诱导消费者。在后期选照片的时候,会有选片师一直陪同,进行最后一步推销。“一般商家会在客人选片时不断夸赞,建议他们多选几张照片带走。有的商家会当场告诉顾客,照片不会有多余的备份,除了选好的照片,其他的都会马上删除,这样无形间会给顾客造成压力,难以取舍,便只能多花钱加照片。”一位客户经理好意对笔者提醒,一般遇到“特惠套餐”时,一定要问清楚套餐中的消费环节,避免后期遇到“隐形消费”“二次销售”。
维权应知权
对于雷女士在前期未拍摄的情况下商家拒绝退款的这一问题,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潘睿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3月12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向消费者发布了一份“消费指南”。作为普通消费者,在日常消费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呢?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当然,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也要谨慎,面对不合理的条约产生纠纷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保护自身权益。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也提醒经营者:消费者的每一项合法权利,都对应着经营者的一项依法义务,希望经营者能够自觉履行,共促消费公平,共建放心消费城市。
(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