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宪法》情结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和基础的母法,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抵触和冲突,《宪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具有最高权威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宪法》赋予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所以,我国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颁布实施的,我们的立法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代表着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现行《宪法》是《八二宪法》……”
这是我回忆起20多年前我上初中时的一段《法律常识》课堂片段,代课老师是新来的校长姓张,或许是第一次接触这门功课和不熟悉这个新校长的缘故,所以他给我的印象就像用烙铁烙过一样不曾忘却。如今只要一提起《宪法》或法律,脑海里很偶然的浮现出这些耳熟能详生动的课堂内容。那时候,尽管我们已经是青少年时代了,我们依然是传统式的唯令是从般的只知道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没见过世面的农村乖学生,是十分敬畏老师和害怕校长的。所以,张校长讲课时我们都端端正正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认真地专心听讲,课后还要按照他的要求把用钢笔勾画的重要内容全部死记硬背到滚瓜烂熟的地步,因为下次他再上课是要提问我们的,回答不上丢人不说,还要罚站很久直到下课。现在想来,那种严厉的教育方式也是一种很管用的教书育人的最好办法。的确,没有机械性的死记硬背,也不会常常有知识点不经意地反馈在脑海里,更不会体会积累到认知过程中若干知识点的不断升华成学问或学识。因此,我对《宪法》的认知是从那时开始的。
我们今天所言的《宪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全体通过并颁布实施的。是我们在健全法治建设进程中与我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也是在人民专政的民主建设的呼声中,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愿对《八二宪法》进行了历史性的第五次修订的《宪法》。在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中,我国已经有1109部法律诞生和实施,包括各类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军事法律法规等,而且还有不少衍生法律在未来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议事日程中继续酝酿成蛹并将破茧化蝶,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和对政治民主生活的渴望,助推着我们国家建设和适应世界发展变化的新要求。
史圣司马迁曰:“君子为国,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以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有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始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者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之际,为了实现行宪性原则进而达到确定我们所建立的政府合法性,废除不被我党和民主党派承认的《中华民国宪法》实现一党政府,1949年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民政协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制订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并确定为当时新中国的施政纲领,这也是作为一个屹立在世界东方的新中国的最初意义上的国家《宪法》了。从此以《共同纲领》为蓝本借鉴了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精神而酝酿着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进程,终于在1954年诞生了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从此写着人民的权利的宪法即第一次用法律条文赋予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体现着人民民主专政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印证了世界东方大地上的新生政权的合法性,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而中国人民宪政的道路一直是蜿蜒曲折的,《宪法》至高无上的准则也见证着我们奋斗的光辉岁月,共和国《宪法》在岁月的磨砺和大浪淘沙中,历经“文革”浩劫动荡时期的《七五宪法》、洗礼了“文革”结束过渡时期的《七八宪法》、成就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期的《八二宪法》,并为适应改革和深化改革的浪潮里先后四次重新修订,从而具备了较成熟完备的法学理论基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我们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的新成就,面对当今世界趋于多元化发展、多边贸易合作全球经济体构建的新形势,以去除影响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前进道路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中凸显的各类矛盾甚至危及党和国家的建设的不利因素。历史要求我们共产党人更为准确地用事关全局的战略思维来把脉时代,否则我们的改革发展就不能顺利发展,我们也就不能驾驭中国的发展方向,所以及时第五次修订《宪法》是刻不容缓的,这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把中国的前途命运同世界的变化和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历史必然性要求。
春雷阵阵及时雨,中国梦里奔小康。在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随即并颁布实施。这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质上是对《八二宪法》精神的发展继承和延续,更加明确了我们主权的行宪原则,强调了指导我们前进方向的全新思想理论体系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执政党的长期执政地位不动摇等,彰显了风雨中茁壮成长并且强大起来成为世界大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担当起中国发展的勇气和引领世界发展的雄浑魄力。
一部《宪法》,承载了共和国多少波澜壮阔的历史风云的演变,更集中了多少人的智慧和心血,尤其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始终是我们文明国度在新时代一张靓丽的新名片,具有伟大的历史现实意义。她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赋予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的新使命,凝聚了现代化强国的磅礴力量,她将指引我们夺取构建小康社会的全面胜利,再一次从胜利走向胜利。
谈及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鲜明特点就是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以此为指导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这是党心所向,民心所望。从十八大以来我们取得历史性的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具体到小康社会以及精准扶贫的实践活动,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福祉的政绩让亿万人民看到了新的希望更坚定了自信,广大人民群众更能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新修订的《宪法》体现了党和人民的长期实践经验和教训,并以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体现着党和人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宪法》本身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我们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宪法》做后盾,更需要我们把学习习近平同志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做为前进的方向,那么我们的法治环境氛围也越来越好,人民崇尚法律的信仰的理念也越来越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道路越来越宽,法治中国的梦想也越来越近。我们进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就是历史的必然。
为了搞懂《宪法》,我查阅了许多文史资料,浏览了不同版本的《宪法》,也使我再一次认知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算是自己对“格物致知”的学风态度的交代吧!我突然有了想和我初中时期的政治老师分享学习新《宪法》的想法,因为20多年后的今天,我才确认了老师所讲的是1988年第一次修订的《八二宪法》。而新时代的今天,我想要给他带一本崭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也真心期望有一天能再次遇见我的老师。尽管我已不惑之年,在自立“求学做人”座右铭下实践多年而没有任何成就,如果能与老师分享这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体会应该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至少我们有了这个既有高度又有深度的谈论话题。
于是,我真的有了《宪法》情结。
(临渭区司法局 冯麒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