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陕西检察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2021年,陕西检察机关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全面履行公共利益守护人职责,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05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77件。泾阳县检察院督促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6例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三原县检察院督促治理农村污水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环境司法裁判板块收录。

守巍巍秦岭绿水青山。陕西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发现秦岭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51件,恢复被损国有林地38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11公里,治理被污染水源地217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967亩。

护佑黄河生态修复。陕西检察机关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黄土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等指导意见。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案件线索3968件,立案3947件,提出检察建议3624件,起诉94件。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全省共建立司法保护基地、生态修复基地、公益林等60余万亩。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好民生实事。陕西检察机关部署开展 “爱国为民保食安”专项监督活动,共摸排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0件,立案128件,提出检察建议107件。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督促落实食品领域从业禁止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1年4月,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寻访革命旧址1532处;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8件,立案406件,提出检察建议400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推动认定文物15处,纳入革命文物名录44处。志丹县检察院督促保护保安革命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两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余明 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