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督导潼关生态检察
3月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督导生态检察工作。
督导组认真听取了潼关县检察院办理最高检交办相关问题线索的情况,以及“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对相关问题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
座谈会上,督导组要求,要高度重视最高检交办相关问题线索的办理,做实做细,确保办案质量;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明确整改标准,做到有的放矢;要重视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前整改情况,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要注重办案效果,努力实现生态恢复。
(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梁春强 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