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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聚力保护秦岭生态

4月2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8件58人,起诉129件189人。提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建议4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9件。摸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75件,立案1017件,提出检察建议933件,起诉52件。

省检察院建立专门检察监督机制,与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相结合,构建省检察院统一领导,专门检察院与地方检察院协同联动、紧密配合的“1+6”专门检察监督机制,体现出“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陕西检察特色。加强外部协作,与省法院、省秦岭办、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省气象局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环境保护模式。发挥社会团体作用,与7家环保组织、西安市心连心志愿者协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检察+社会”合作模式,推进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陕西检察机关坚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依法要求被告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或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加大生态修复、“碳汇”教育等基地建设力度,引导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共建共治生态环境,形成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保护格局。

(杨扬夏子 陈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