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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为“执转破”添制度支撑

5月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深化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及“执行转破产”工作有关情况,并发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移送破产直通机制的工作指引》《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管辖的通知》。

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韩玉军介绍,为推动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高效衔接,加快清除执行程序中的“僵尸企业”,省高院探索执行与破产直通程序,制定工作指引,在“执转破”工作机制人员直通、审查直通、职责直通、销案直通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执转破”工作再添制度支撑,更好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省高院党组成员焦玉珍介绍了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2021年,全省新收破产案件同比增长29.89%,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68天。为进一步完善破产案件管辖机制,切实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省高院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法院实行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明确自2022年5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辖区内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按照诉讼标的额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部分衍生诉讼案件,并对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提级管辖的情况进行了规定,还就省高院其他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管辖文件的适用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

(记者 刘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