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

3月2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情况,发布《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及14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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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1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依法能动履职,着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取得积极成效。

依法打击各类涉农犯罪

全力维护农村安全稳定

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粮食安全、影响农业发展、破坏农村稳定、侵犯农民权益等各类涉农领域犯罪案件18239人。职务犯罪案件起诉35人,经济犯罪案件起诉628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起诉101人,侵害农民工犯罪案件起诉395人。与省法院、省公安厅建立机制,推进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489万元。聚焦乡村地区、特殊群体,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共办理相关案件51件,追赃挽损23677万元。

强化检察职能

积极维护农村社会公共利益

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种业安全及农村产业、文化、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通过办案保护集体生态公益林7876亩,复垦耕地4689.5亩,督促保护草原112亩,督促修复湿地11.4亩。聚焦农村文化资源与文物保护,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寻、保、传”专项活动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寻访乡村革命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近千处,其中,延安市宝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