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近期,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年度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强化社区矫正监督检查

近期,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年度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强化社区矫正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对于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建设,保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准确施行,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本次活动采取各地自查和省厅抽查的方式进行,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要求各地按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照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对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执法情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执法情况、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社区矫正档案和台账规范化建设以及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到社区矫正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自查,严格自纠,及时整改,力求实效。要建立执法检查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第二阶段为省厅抽查。省厅执法监督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卷宗、实地查看、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等方式对各市、县(区)进行抽查,每市抽查1-2个县(区)、2-4个司法所。第三阶段为总结通报。省厅将对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并通报,对各地在工作中严格依法、程序适当、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市、县(区)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省厅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把此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全面总结和检验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契机,把执法检查的要求落到实处。

省厅强调,各地要认真分析查找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点,以查督改,加强本地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好、教育好,持续维护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进一步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