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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举办省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培训

12月10日,陕西省司法厅组织新任的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培训会指出,自2015年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全省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检察机关办案及检务活动2000余件(起),监督3200余人次,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今年,按照《陕西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选任了9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和595名市级人民监督员。

培训会要求,人民监督员要珍惜培训机会,认真学习,为参与案件监督打下坚实的基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履职过程中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职,敢监督、善监督、会监督,严守法纪、恪尽职守。要立足于全省法治建设大局,立足于司法公正的实际需要,积极发挥自身监督职责,助力实现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

培训会上,省委党校及省检察院的专家教授分别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刑事检察视角下的人民监督员监督实务等专题,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辅导。

(李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