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陕西省打击侵犯版权典型案件公布
2020年,全省版权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要求,加大版权联合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版权侵权案件,有力打击了侵犯版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办的示范引导和普法宣传作用,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省版权局选取了“2020年度陕西省打击侵犯版权典型案件”,现予公布。
一、陕西“8·23”网络销售盗版教辅书籍侵犯著作权案。2019年8月,根据移转线索,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与灞桥区文化执法大队对郭某某的租住地和一处仓库进行突击检查,查扣12.8万余册教辅书籍,后经鉴定,全部为盗版书籍。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8年起,安某根据郭某某提供的数种正版教辅书籍,委托崔某将这些正版教辅书籍逐页扫描制成电子版,并交由朱某某按此电子版盗版印刷,印成书籍后再交付郭某某,郭某某通过网店进行销售。截至案发,郭某某收到盗版教辅书籍约60万册,尚有12.8万余册未及销售;郭某某、安某、朱某某、崔某等人共获利100余万元。2020年10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判处安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万元;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没收在案的盗版教辅书籍以及用于盗版印制、销售的相关设备等。由于案情重大,此案被列入2020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督办案件。
二、汉中王某某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2019年5月,根据移转线索,汉中市勉县公安局对王某某涉嫌侵犯电影著作权行为进行立案侦办。经查,王某某于2017年至2019年5月期间,租用服务器注册开办影视网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上传影视剧共计13万余部至自己开办的网站供他人点播观看。2019年5月,勉县公安局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将王某某刑事拘留。2020年6月,汉中市勉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三、西安许某盗录传播电影作品侵权案。2020年11月,根据移转线索,省版权局联合西安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西安市某影城进行检查取证后锁定侵权盗录嫌疑人。经查,许某为了给其开办的网站引流,于2020年10月购票进入西安某影城后,用手机盗录院线电影并通过互联网传播,其行为破坏了电影市场秩序,损害了权利人利益和公共利益。2020年12月,西安市版权局依据《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对许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9万元,并没收侵权复制设备的行政处罚。
四、西安某公司侵犯学校美术作品著作权案。2020年6月,根据投诉,省版权局、西安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西安市未央区某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查获涉嫌侵权的服装样品。经查,西安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销售印有“某某大学”校徽图案服装,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700余件,其行为不但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而且损害了学校形象。2020年7月,西安市版权局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对西安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咸阳某私人影院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2020年9月,咸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私人影院专项检查行动,发现咸阳市秦都区某娱乐休闲屋点播系统内281部影片,不能出示合法授权,均涉嫌侵权。咸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对该影院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并没收非法存储设备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