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开展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专项检查调研
为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法》贯彻落实,1月8日至10日,陕西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调研。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省高院法官法警管理处负责同志先后赴咸阳市淳化县、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法院和司法局开展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专项检查调研活动。
调研组参观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阅卷室、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详细询问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实际运行情况,查阅了相关制度文件和案卷材料。调研组与人民陪审员代表开展了座谈交流,深入了解《人民陪审员法》在推进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法院总结出的好办法、好措施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剖析。
调研组对淳化县法院、岐山县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参审流程、管理模式、陪审创新以及司法局在人民陪审员选任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两个法院真正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示范法院作用,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提供了典型经验。希望今后两县法院和司法局加强沟通合作,创新管理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全力打造陕西陪审“窗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