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潼关检察:三项举措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切实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陕西潼关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多措并举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主动接受监督。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迅速传达学习《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同时,根据上级院文件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各项联络工作,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人。
二是积极配合,扩大监督范围。根据上级院要求,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依法对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检察工作进行监督,范围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涉及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国家司法救助等多项检察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作用。
三是认真负责,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各业务部门提请、人民监督员邀请、意见建议的提出、参与案件质量反馈等各项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实效。同时,加强与市院人民监督员机构的沟通协调,上下联动,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发展。
截至目前,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14次,监督案件28件,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主动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起来,以公开促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梁春强 张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