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封建迷信诈骗 荒唐骗子终获刑
近日,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封建迷信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女)有期徒刑三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男)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
被告人张某、张某某均系河南省某县人,无业,2016年3月,二被告伙同孙某某(已另案处理)、陈某(在逃)商议出门诈骗钱财,由孙某某准备外出所用车辆,并购买作案所用对讲机。2016年4月9日,张某某驾车载着张某等三人窜至丹凤县城,孙某某安排张某、陈某二人负责寻找诈骗目标,张某某在外围望风、接应。陈某在丹凤县政府门口锁定目标被害人焦某后,谎称其孩子丢失请求帮助,借机与焦某搭讪,后张某上前配合陈某,谎称其认识一算命先生算的准,诱骗焦某一同前去算卦找孩子,二人将焦某骗至迎宾路中段,由孙某假装成算命先生的孙子,在此与张某等人偶遇,假称其爷爷不在,并预言焦家人有血光之灾,让焦某带着家中财物现金以求辟邪消灾,焦某信以为真,回家将现金及金银首饰带来后,孙某谎称为其祛除“邪气”,让焦某将财物交由陈某保管并按其所指方向步行180步后返回,且不得回头。焦下车后按照孙某要求走步时,孙某、张某、张某某等四人趁机逃离,骗得焦某现金5.6万元及金项链一条、银镯子一个。
同年4月19日,四人窜至韩城市龙门镇,以同样方法骗得被害人贾某现金101670元及金手镯一个。2017年9月12日被告人张某被丹凤县公安局依法逮捕,同年10月25日被告人张某某被洛阳市公安局龙门分局抓获归案。
2017年12月25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张某某犯诈骗罪向丹凤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受理后,丹凤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退赔赃款10000元,被告人张某某退赔赃款30000元,上述40000元已由被害人焦某领取。被害人贾某被骗的一个金手镯已被追回并返还贾某。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又自愿退赔20000元,该20000元已由被害人贾某领取。根据本案二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在此,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妇女及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摒弃封建迷信思想,不要随意和陌生人搭讪,也不要将自己的家庭情况告诉陌生人,拒“神算”于千里之外,以免不经意间落入不法分子精心策划好的诈骗圈套,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丹凤法院 贾无琦 薛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