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近邻亲一家 小小烟囱断和气
(通讯员:黄亮 刘倩倩)“邻里睦,胜金钱,万民和,齐翩跹。”这是儿时经常听到的话。在农村,邻里关系更为亲密。但时间久了,也偶尔会有一些小摩擦。快来看!本案就是一场欢天喜地的农村喜事演变成邻里之间的悲剧。
张强(化名)家住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办某村,因外甥结婚赶来帮忙。婚礼热热闹闹的结束了,但宾客太多婚礼后张强不忍看姐姐忙碌,主动留下来帮姐姐收拾打扫。可就在这时,姐姐家的邻居卢某家中传来谩骂声。原来卢某是因张强外甥结婚临时搭建炉灶做饭,冒出的浓烟影响了自己而不悦。两家人就此发生了争吵,卢某站在自家房顶上向张强姐姐家仍砖头,张强气不过,随手扔出酒瓶子打卢某时,谁知瓶子确打在了大门口外卢某岳母师某的右手上。后经鉴定师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张强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为逃避法律追究,逃至内蒙古打工。可谁知,最终还是被铁路公安发现,将其抓获。经长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张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律时间:
为什么张强本来没有打击师某的故意,只是随意抛出酒瓶,最后还被定为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了呢?
我们来看看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为:(1)行为人主体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限制性责任能力人;(2)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伤害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4)行为人具有伤害的主观故意。
张强为何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张强用酒瓶打卢某却打在卢某岳母师某的手上,造成轻伤的后果,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打击错误。打击错误也称方法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没有超出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
也就是说,当张强扔出酒瓶时,他想打的对象是卢某,却因为误差最终酒瓶砸在了师某手上。张强伤害的故意明显,最终也伤害了师某的身体健康,因此,不影响对张某的定罪量刑。
案件启示
邻里之间,因为居住关系较近,时而会发生矛盾这本可以理解。只需要换位思考就能够理解与包容。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用激烈的手段解决问题,最终只会酿成更加严重后果。如果本案的涉案人员能够明白这个道理,那么将是另一番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