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吴起:楼上漏水楼下遭灾 调解释法终获赔偿
(吴起法院 张艳霞)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就要相互照顾、宽容谅解,和谐美满的社会风气便会蔚然成风。
韩某租赁李某的一楼单元住宅居住,王某租赁地下室用于存放货物。2018年6月份,家中厨房上水管道出现破裂,韩某发现时,已是水漫厨房,且溢水流至王某的地下室,将王某存放于地下室的货物浸湿。王某得知后,前去清理,并与韩某协商其货物被水损毁的赔偿问题。韩某对此不予积极解决,推脱自己也是受害者且其并非房主,自己也无能为力,王某多次与韩某进行交涉并希望能尽量减小损失,但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后李某便一纸诉状将韩某及房屋所有权人李某一同诉至吴起县法院,承办法官全面审理案件后,与三方当事人就此案进行了调解。在法官认真仔细释法说理后,韩某及房屋产权人李某同意共赔偿王某4800元损失。邻里之间冰释前嫌,重归于好,践行了“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的司法理念,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也起了积极作用。
法官小课堂: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即: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尽管本案中可能并未涉及相邻权,但邻里之间相互宽容、理解,是这一类权利义务的本质,所以只有邻里之间和谐相处,宽容谅解,邻里关系才能融洽,美好生活才能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