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生动的民法典普法课
“经过法官对民法典条文的详细解释,我总算弄清了业主的权利与义务。民法典确实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用处,谢谢法官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法官刘晓国适用民法典相关条款,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不仅为当事人化解了矛盾,还普及了民法典知识。
这堂法治课的起因其实很简单。李某是未央区某老旧小区的业主,从2015年起就拖欠物业费,且楼梯口经常堆满杂物,影响其他居民生活。多次协商无果后,物业公司将李某诉至未央区法院,要求其支付物业费并清理楼梯口堆放的杂物。
事情不大,但双方积怨已久。为了减少双方的摩擦,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法官剥茧抽丝询问案情,进行调解。在法官引导下,真相浮出水面:原来,李某于2015年初将房屋出租给王某,房客在使用期间未支付物业费,楼梯口的杂物亦为王某所堆放,但其已于2020年11月搬离。李某认为自己并非实际居住人,所以才拒绝支付物业费、清理杂物。
法官耐心向双方讲解民法典新增内容,告知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个人行为应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空置的楼道等公共空间并不是“闲地”,不得随意占用。同时,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应该尽好管理服务职责。经过一番耐心的释法明理,李某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并同意支付物业费、及时将杂物清理。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服务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因物业管理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民法典新增的业主守法义务和事先告知义务,为妥善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支撑。刘晓国说,业主和物业公司都要认真学习民法典,只有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让社区和谐、生活幸福。
(记者 陶玉琼 通讯员 杨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