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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 黄龙县一男子被判5年徒刑

因非法猎杀贩卖野生动物,延安黄龙县一男子梁某近日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据庭审法官介绍,黄龙县圪台乡梁某于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先后非法捕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原麝3只、国家保护“三有”野生动物野猪2只、狍子1只、野兔2只,并非法出售牟利。近日,梁某被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9000元。

原麝,俗称香獐子,麝科、麝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雄性腹部有麝香腺,分泌的麝香极具医用价值。目前,原麝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全媒体记者 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