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一小步 安全一大步——西安交警开展“一盔一带”现场纠违侧记
民警发现电动车违规载人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进行现场纠违。
11月24日15时许,西安市太白路与科技路十字,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车由北向南驶来,被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太白路中队民警拦下,原因是她未佩戴安全头盔。
正当民警批评教育时,一个小男孩从其电动车挡风被内伸出头。民警掀开挡风被看到,这个仅有2岁多的孩子竟然坐着一个塑料小板凳被绑在车上。执勤民警张放说:“你这样太危险了,不佩戴头盔还带着这么小的孩子,万一发生碰撞,孩子可怎么办?现在请您先去接受45分钟交通安全教育。”
这是11月24日,记者在太白路十字采访时看到的一幕。2020年5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明确,自6月1日起,“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此持续对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开展教育和纠正,同步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教育执法工作和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查处工作。
其实这一年来,西安市的老百姓也可以明显感受到这些交通现象的改变。仅拿太白路与科技路十字举例,在2020年6月至10月间,“一盔一带”纠违每天就有150例至200例,但从2020年10月以后,也就是“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4个月后,违法违规行为开始大幅减少,11月24日当天,这类违法违规行为仅30余例。同时,记者观察发现,外卖、快递、跑腿的小哥多数已能按照规定佩戴头盔。普通市民骑行摩托车基本能按规定佩戴头盔,但骑电动车佩戴头盔的人数仍然少于前两者。
张放说:“这一年来的变化我真的特别有感触,老百姓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都有了明显提升,像这样大型十字路口的安全事故也大幅减少,这是作为一名交警最开心的事情。”
当然,在执法现场,依然有人不戴头盔,甚至把头盔放在摩托车的后备箱用来应付交警的检查。
面对这种情况,西安交警也奇招频出。除了对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50元外,还会通过人脸识别信息入库、学习宣传展板和安全知识小测试等方式让这些群众加深记忆。
记者发现,西安交警在部分执勤路口设置的“45分钟教育室”有着很好的效果。太白路中队民警孙聪介绍:“教育室会播放大量的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或许我们讲的法律政策老百姓听不进去,或许我们让违规违法人员抄写交通法规他们不入脑,但是看完这些以生命为代价的交通事故后,大家多少都会有一些感触。”
果不其然,当天,两次不戴头盔被现场拦下的张先生在看完教育片后说:“真是挺后怕的,这一不注意可能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以后一定会戴上头盔。现在我就把摩托车先停在旁边的停车场里,回家拿了头盔再来骑回去。”
(记者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