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示范判决机制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
12月15日,记者获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意见(试行)》工作机制,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典型经验案例。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近日对外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全面梳理了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80个城市和18个国家级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的改进提升过程。西安中院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获评全国标杆,在全国推广;依据《关于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意见(试行)》处理的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入选典型经验案例。
《报告》显示,从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参评城市营商环境便利度情况看,西安等25个城市营商环境便利度总体较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与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相比,西安等14个城市营商环境优化幅度最大,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成效明显。在18个评价指标中,西安市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建筑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获得用水用气、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跨境贸易、包容普惠创新等10项指标获评全国标杆。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包容普惠创新等6项指标相关改革案例编入《报告》。
(记者 刘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