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云上”解纠纷
2022年1月13日上午,高陵法院泾渭法庭法官通过“云上法庭”顺利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湖北某能源公司因经营需要租赁被告西安某石油化工公司场地用于存放物资,双方在租赁过程中产生争议,原告认为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令被告赔偿损失。
原告身处湖北,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承办法官戈超在下沉社区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电话方式与原、被告进行沟通,积极推进案件办理进度。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戈超决定依法利用“云上法庭”进行在线调解。
戈超耐心指导原、被告在移动微法院注册登录,随后利用“云上法庭”视频连线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书记员在旁做好庭审笔录。在戈超的悉心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握手言和。
(秦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