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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7人被依法惩处

为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网银U盾等出售、出租给他人,殊不知自己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近日,西安公安临潼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联合华清、北田派出所连续作战,成功抓获7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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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抓获蔡某

2月17日至18日,西安公安临潼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分别联合华清、北田派出所经过连续多日的分析研判分别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刘某某、赵某成功抓获,并在二人的指认下分别将各自犯罪团伙的李某、赵某某、黄某、孟某以及另一名涉嫌帮信犯罪的蔡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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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抓获赵某

经过讯问和调查,刘某某、赵某等7人对各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某、赵某、李某、蔡某均被西安公安临潼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赵某某、黄某、孟某也得到了相应的惩戒,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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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抓获李某

民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被蝇头小利迷惑双眼,守护好自己的资金账号(电话卡、银行卡、网络资金账号等),千万别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