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敦促169名涉电诈人员自首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7月1日,西安警方发布《西安市公安局关于敦促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169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必须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办案单位投案自首。
此次通告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包括: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个人银行卡、信用卡、对公账户)、结算卡、第三方支付账户、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架设GOIP群呼设备、诈骗引流推广、“跑分”洗钱等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西安警方提醒,对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视情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依法免除处罚。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行为人尽快接受调查。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自首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行为人送来投案自首的,视为主动投案自首。同时,西安警方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对报复、威胁、恐吓举报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董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