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在路上 责任在肩上——西安高陵法院执行攻坚侧记
面对结案任务重、压力大的严峻形势,高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保持不气馁、不退缩、不畏惧的良好精神面貌奋战在执行一线,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面锦旗是3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共同送来的。”9月20日,执行法官张亮指着一面写有“执法先锋 为民为公”的锦旗,向笔者讲述其背后的故事。
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同一人刘某,3名申请执行人与刘某均是朋友,向刘某总计出借60余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3人无奈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刘某仍拒绝还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亮依法查封了刘某名下房产,要求其腾出房屋,刘某拒不配合。张亮遂制订行动预案,配强执行力量,开展强制腾房。在强制执行威慑下,刘某主动履行了50余万元。至此,上述两起案件执行完毕。另一起案件中,双方就剩余5万元案款达成和解,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申请执行人收到款项后,紧紧握住了张亮的手,对其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专业能力连连称赞。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执行局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奔驰车一辆,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配合交出案涉车辆,执行干警多次查找无果。9月18日正值周日,执行法官李玉龙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迅速集结执行干警,直奔案涉车辆所在地西安某小区。经现场协调,车辆使用人(案外人)主动交出车辆钥匙,案涉车辆被顺利扣押。
9月14日,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贺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张乐手中。贺某于2016年1月8日与某公司签订《劳务扩大承包意向书》后,该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职责,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贺某遂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证金。法院判决后,某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迅速与被执行人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充分向其释法明理,同时对其名下账户、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措施,及时完成60余万元涉案款项扣划。
民生无小事,案件虽然普通,但都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执行法官通过共情力、决断力和行动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群众心田。
(董佩佩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