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为当事人追回123万余元案款
1月16日,西安中院为务工人员代表发放案款。
1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案款发放活动。务工人员代表办理了领款手续,并将一面写有“人民公仆 公正执法”的锦旗交到法官手里以表感谢之情。
汉中某劳务公司与西安某工程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位于西安市未央区的某住宅楼施工项目。后经结算,西安某工程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但仍有123.5万元未支付,导致汉中某劳务公司无力支付79名务工人员工资。
双方协商无果后,汉中某劳务公司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西安仲裁委员会裁决西安某工程公司于10日内向汉中某劳务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尾款123.5万元及仲裁费,但西安某工程公司依然未履行法律义务,汉中某劳务公司遂向西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西安某工程公司申请执行异议,汉中某劳务公司又与陕西某建筑公司完成了吸收合并程序,进而导致了较长的诉讼周期,法院遂裁定终结执行。2023年1月,吸收合并了汉中某劳务公司的陕西某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1月12日,承办该案的执一庭李凯执行团队积极协调立案一庭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审查,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财产调查工作。执行干警陈峰、李岩前往西安市南郊某银行对被执行人相关账户依法进行扣划,但因该账户已被其他司法机关先行冻结,可用余额不足。执行团队连夜对被执行人外地银行账户信息进行研判,并紧急联系外地兄弟法院开展案件协作。1月13日,在兄弟法院大力协作下,剩余案款全部被扣划到位。1月16日,在核对完相关信息后,西安中院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陕西某建筑公司办理了转款手续,追回了案款。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