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提升经营主体创新能力 ——西安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综述

引入“融解决”理念与仲裁机构联合调处一起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依法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的“西安速度”和“中国法院方案”;由诉讼“点保护”扩展至面向群众生命财产的“面保护”……立足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应时代之变,为创新赋能,以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推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一大批具有高科技价值潜力的科创企业正逐步孵化、蓬勃发展。为助力秦创原建设,西安中院出台《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设立陕西省首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为相关司法实践提供良好制度体系、专门机构保障。同时,西安中院邀请融商法律服务创新中心入驻诉服大厅,拓宽多元解纷“快车道”,为企业发展提供鼓励性、保护性法治环境。

对内引领高质量发展,对外提升国际竞争力。作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窗口,西安中院擦亮了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西安名片”:将诉前调解、行业协会调解与司法确认结合,不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形成了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系统治理的大保护格局。

2022年8月,西安中院积极引入“融解决”理念,与仲裁机构联合调处一起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解纷提供了示范引领,被评为2022年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十大亮点之一。

“贵院及时解决了证据保全等重要问题,树立了中国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今年2月,一家海外企业向西安中院发来感谢信。该企业因商标纠纷,申请对海关扣押的被控侵权产品进行证据保全,申请时距扣押结束已不足3天。西安中院及时研判,与海关对接后仅抽取一箱货物,迅速达成“标本式”证据保全,实现了原告证据保全、被告及第三方企业可正常生产经营的多赢局面,为依法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提供了“西安速度”和“中国法院方案”。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

在西安中院办理的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中,很多是小商户实施的销售类侵权行为。法官要求举证产品来源时,他们往往一脸茫然。考虑到此类小商户大多法律意识淡薄,侵权恶意不显著,西安中院在合法来源认定标准上,与其规模、行业习惯相匹配;在判赔数额上,统筹考量其是否具有辨识能力、侵权产品价值、危害度等,重在规范其今后的经营行为。

“大姐,被告是否应诉会影响判赔数额,我建议您还是前来应诉,一来减轻赔偿负担,二来听一听庭审,以免咱以后再糊里糊涂成了被告。”在审理一起小商户商标侵权纠纷案前,承办法官积极告知当事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通过庭审“实景课堂”进行普法,减少重复侵权行为。

西安中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某宗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胡某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案,系陕西省首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该案中,被告人王某宗、胡某章的犯罪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在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西安中院从社会公众信赖利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请的三倍惩罚性赔偿,并判令二被告人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做到了由诉讼“点保护”扩展至面向群众生命财产的“面保护”,由打击性保护扩展到补偿救济受害人的恢复性保护,由损耗填平保护扩展至惩罚性赔偿,打通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全链条,是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优势的生动体现。2022年,该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近5年来,陕西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结案25337件,西安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477件,占全省比例超过60%。2022年8月16日,首届“一带一路”商事法律合作高峰论坛在西安举行,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应邀作了题为《“一带一路”背景下司法保护的西安样板》的发言,向全社会展示了西安法院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治理的司法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西安中院将始终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经营主体创新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驾护航。

(贺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