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调解进家门 修复邻里情

5月15日,在历经一场5个多小时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了名字,主持调解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临潼区相桥街道某村村民彭某与邻居郝某原本关系很好,两家房屋间原有10厘米左右的距离。2021年,彭某重建二层房屋,新砌的砖墙将郝某二层房屋的廊檐包围。郝某认为彭某的新房阻碍了自己房屋排水,甚至可能影响房屋安全,于是阻拦彭某施工。彭某诉至法院,要求排除郝某阻拦施工之妨害。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相邻界限不清,依法应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驳回了起诉。彭某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

翻阅着卷宗,承办法官西安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陈平陷入了沉思:从法律角度来看,一审裁定并无不当。但是卷宗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她的注意:郝某曾提交了多份报警记录。陈平意识到,这起纠纷可能导致双方积怨已久,并由此引发了多次摩擦。如果仅仅就案办案,两家积怨无法消除,想要“案结事了”,就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5月15日一大早,陈平与合议庭成员一行6人,驱车80余公里到达彭某家,对双方争议的墙体进行细致勘查,努力寻找解决办法。最终,陈平发现,可以将包围郝某房屋廊檐处的一段新砌的墙砖铲除调整12厘米,就能解决两家的实际问题。这样既不影响郝某房屋排水,也不影响彭某继续建房施工,更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法官们决定趁热打铁,就在双方当事人的农家小院前,从老乡家借来几个小板凳,开始了一场简陋但庄重的庭审。合议庭结合案情和勘查情况,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耐心释法明理。然而,双方积怨已久,一旦有正面交锋的机会便不放过:“我先盖的房,他后盖的,凭什么弄得我没有地方排水?”“我在我家盖房,又没在你家盖,难道还要给你打报告吗?”

见双方情绪激动,合议庭法官们便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劝导,进行调解。法官们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邻里和睦的重要性。经过法官们苦口婆心的劝说,双方情绪渐渐缓和下来。就这样,从日上三竿到夕阳西斜,在法官们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敞开心扉,解开了心结。最终,在村委会主任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彭某当即申请撤回对郝某的起诉及上诉,一起邻里纠纷顺利化解。

(许颖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