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恢复生态,秦岭“疤痕”不见了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检察院检察官徒步来到秦岭铁铜沟矿旧址。山脊上因采矿挖出的平地和缓坡都已铺满小草,不断延伸的葱绿与远处起伏的山峦连成一片,美不胜收。蓝田县检察院检察长苟勇告诉记者:“这是县域内秦岭界最后一块关停矿改造地了。”“这意味着,秦岭北麓西安段内所有关闭取缔矿改造修复任务完美收官。”同行的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明难掩激动。
禁矿后修复成为大事
2020年5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陕西省相关职能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秦岭地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禁止在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禁止在秦岭北麓开山采石。“这就像禁渔、禁猎、禁牧等重大措施一样,是要给秦岭这一大自然宝库一个生态修复期。”陈明告诉记者。
据了解,秦岭北麓的矿产开发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上世纪末兴起、为满足改革开放后大规模基本建设需要的开山取石,对秦岭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且很多矿没有合法开采手续,现已完全取缔;另一种是合法的矿业开采,如秦岭石英、钼、金、银等矿产的开发,但按目前政策要求,只要开矿是在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的,就必须关闭退出。牺牲一时、局部、眼前的经济利益,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更符合民族和国家的长远利益。
“用老百姓的话说,这些被关闭和取缔的矿,就像爬在秦岭上的一道道疤痕。抹去疤痕,修复秦岭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不能越位,但也绝不能缺位。”陈明说。
公益诉讼直抵问题关键
2021年初,秦岭北麓西安段多处关闭取缔矿开始进行环境整治,西安市政府有关部门编制了《2021年度秦岭西安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谁破坏谁修复、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工作推进原则。与此同时,西安市检察院开展的“一山八水检察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也将秦岭保护区废矿治理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2021年2月,蓝田县检察院决定对秦岭核心保护区内生态损害较严重的铁铜沟矿旧址生态环境修复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铁铜沟矿于2018年停产,但一直未依法实施闭库治理。检察官现场调查发现,该矿址不仅堆积着大量矿料废渣,还存在库渣堆积坝偏陡、未设置排渗管、防洪高度不足等重大安全隐患。矿库坝体与紧邻的铁铜沟村落差达82米,是典型的“头顶库”,一旦坝体出现崩塌,就可能造成山体滑坡,危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蓝田县检察院在西安市检察院支持下,向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三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经过多部门协同治理,铁铜沟矿新建了混凝土拦洪坝,对库渣堆积坝采取削坡、坝面修复等手段,提高防洪标准,新建安全观测设备5处,又在坝外坡及滩面覆土绿化。生态修复工程总面积2.4万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
2022年11月,经西安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验收,该矿完成闭库销号。三家行政机关分别书面回复检察机关整改完成。
长效监督助生态全面恢复
“关闭取缔矿治理,从勘探设计到施工落实和任务完成,耗时费力。地形平整、土地复垦、覆土种草植树,具体施工一环套一环,且越往后越关键。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要用整改修复结果检验检察建议效果。”陈明说。
在铁铜沟矿生态修复过程中,蓝田县检察院检察官于工程完工后深入现场,对照验收报告一一查看工程质量效果。工程结束一段时间后,又两次进行“回头看”,在确定库坝稳定性、修复植被存活率等项目全部达到标准后,才发出终结审查决定书。
西安市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周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还利用每年一度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深入秦岭脚下的街道办、镇乡、村组和沿山农户家中宣传秦岭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严格遵守进山、踏青规定,为关闭取缔矿生态修复创造良好环境。
“随着关闭取缔矿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和生态环境改善,秦岭森林保护面积达95%的任务目标有望提前完成。”离开秦岭时,检察官们驻足蓝关古道回眸远望。6月的艳阳下,被誉为“中华龙脉”的秦岭欣欣向荣,再不见“生态疤痕”。(岳红革 方蕊 王梁)